1、本标准规定了洗染业的定义和开业应具备的经营服务场地、生产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开设的不同经济成分的洗染店。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时的可能性。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8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洗染业laundryanddycingindustry
从事洗衣、烫衣、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上光等服务项目的经营单位。
3、1、1洗衣1aundry
利用各种洗涤机具、洗涤剂(粉)或各种有机溶剂,对各种衣物及针纺织品进行水洗或干洗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的清洗上光。
3、1、2熨烫ironing 运用各种熨烫机具和设备,将洗净后的衣物或新缝制的服装,经“定型”整理,去除折皱,使衣服线条清晰、挺括美观。
3、1、3染色dyeing
运用各种染料、染色助剂和相应设备,对各类衣物及纺织物进行染色加工。
3、1、4织补weavingandsewing
运用各种特制针具,凭手工技能,对各种破损的纺织物、针织物、地毯等,按照织物的原色、原纱、原结构,进行重新组合,使之恢复原样。
4、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洗染店开业应具备的专业条件包括:经营服务场地、生产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业务技术等几个方面。
4、1经营服务场地
有固定的店堂或营业场所;门面装饰美观大方,字号牌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店堂内外整齐清洁;店堂设有专用的存衣设施和收付衣物的柜台;加工生产车间房屋建筑坚固、实用,光线充足,地面、墙面应达到易清洁、不脱落的要求。
4、2生产服务设施
上下水道及取暖通风设备完善,污水(包括干洗衣使用的有机溶剂)及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287、GB8978及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水洗、干洗、脱水、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清洗上光的生产设备;消防安全设施齐备。
4、3经营管理
严格按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组织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服务规范以及劳动保护办法健全;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交活期限;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服务项目,应明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使用印有本店字号、地址的收取衣物凭证。
4、4业务技术
4、4、1基本要求
从业人员应达到以下期要求: 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具有技术等级证书或是经过专业部门考核,达到岗位合格的要求。 字串3
4、4、2岗位合格的标准
a)负责人
熟知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经营洗染业的有关法律、法令和各项规定;熟悉经营洗染业的业务知识和所经营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能解决经营服务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b)洗衣工
了解纤维分类,能鉴别常见纤维的性质和特点;了解国际通用洗涤符号;了解洗衣机、脱水机的性能和原理,并会操作使用;具有搓、刷、投、晾等洗涤基本知识,并能实际操作;掌握水洗一般棉、毛、丝、麻、化纤、混纺织物的操作技术,如经营干洗的,还应掌握干洗操作技术以及干洗机的保养方法与简单的维修技术;能根据各种衣物质料的新旧和污渍的性质以及脏净程度,选用不同洗涤剂和操作方法,做到洗净、不花、不走样、不损原质料;经营皮革或裘皮衣物清洗上光的经营者,应了解皮革的种类、性能,了解皮革服装清洗上光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皮革上光剂助剂的特性、配色方法,掌握常见皮革服装清洗上光的操作方法。